所謂的證券型代幣多為噱頭或騙局,剩下的就是無知
慎防證券型代幣

STO並不是通過提出更完善的監管方法或措施來解決上述問題,而是借區塊鏈技術的監管缺口繞過有關法例,令中小型投資者,甚或是一般散戶都能夠參與交易。
說到最近一年加密貨幣的熱門題目,去中心化金融和證券型代幣(STO)必定榜上有名。今天就和大家談談什麼是證券型代幣,以及為什麼筆者對這個概念的評價極度負面。
任何一種技術創新都不能脫離本質,那就是提供更快、更好、更便宜的解決方法。筆者已經多次提到,區塊鏈是為抗審查和價值轉移而生的。具體來說,可以讓互不信任的機構在找不到可信任第三方的前提下合作,又或是能夠降低價值轉移的成本,令交易變得更快更安全。
乍看之下,這不就是專門為證券行業而設的嗎?在解答這個問題之前,讓我們先看看所謂的證券型代幣到底是在解決什麼問題。
這些公司都宣稱通過資產證券化(Securitization),把缺乏流動性的資產,例如私人公司、股票、基金、房地產等,以發行證券方式出售融資,降低投資者的入場門檻;另利用區塊鏈不可篡改的特性及智能合約技術來處理股權、投票權等權益問題。
流動性問題源於監管和需求
通過證券化來降低投資門檻早已不是新鮮事,只要各位讀者稍為接觸過資本市場,不管是在中美港台,你都能夠找到大量證券化的身影。資產抵押證券(ABS),RITEs,以至於當年引發金融海嘯的按揭抵押證券(MBS)通通都是證券化的產物。然而,即使是在現行監管下發行的證券化投資產品,依然是陷阱處處,違約時有發生。而STO並不是通過提出更完善的監管方法或措施來解決上述問題,而是借區塊鏈技術的監管缺口繞過有關法例,令中小型投資者,甚或是一般散戶都能夠參與交易,已期望創造更大的需求來增加市場流動性。這一點只會有兩個可能,若非就是監管當局以新法例堵塞流動,就是湧現大量打包後的垃圾資產。
智能合約技術不智能,亦非合約,無益於保障投資者
至於這些公司提出以智能合約解決股權投票權的問題,更顯示出對區塊鏈技術的無知。筆者已經多次詳細解釋有關智能合約的應用和局限,詳情請參看《智能合約不智能》。簡單來說,智能合約並不能處理區塊鏈以外的行為,而實體資產的所有行為都是在區塊鏈以外發生的。其實用一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就能夠說明當中的荒謬:假若有一位投資者購買了證券型代幣,在法院頒令凍結其資產時,智能合約擔當了什麼角色呢?如果發行方可以執行法院的命令,這意味着發行方有着絕對控制權,哪麼智能合約又如何保障投資者?如果發行方不能執行相關命令,哪又怎可能得到監管當局的批准呢?把智能合約等同於合約,其荒謬程度無異於把巧克力金幣當成黃金,只會為識者所笑。
區塊鏈不可篡改理解錯誤
區塊鏈的確是不可篡改,能夠做到防偽的效果。然而,所謂的防偽是價值防偽而不是資料防偽,有關的觀點已於《區塊鏈中的三大迷思: 去中心化,不可竄改,保護隱私》中詳細論述。不可刪改的是鏈上數據。在STO 的世界,區塊鏈能保證真確的只有代幣的轉賬紀錄和代幣總數,這兩個數據對投資者到底能夠作出什麼保障呢?投資人最關心的是背後資產的數據,到底收入是否真確,到底資產價值是否正確反映,到底帳目有沒有做假等等。很可惜,這些都不是區塊鏈能夠處理的。一句以區塊鏈處理權益問題要不是全心欺騙,就是對這種技術根本不了解。
事實上,我們日常接觸的證券市場早已高度信息化,區塊鏈能夠擔當的角色充其量只是系統升級,而不是一種範式轉移,一般的投資者絕對不應該接觸任何STO 相關的產品,它並不會創造任何新的投資價值。作為專業或機構投資者,也不應該被一些區塊鏈術語所迷惑,區塊鏈所帶來的好處只有繞過監管所節省的成本,沒有其他。而要投資相關的公司,其核心競爭優勢也必須是相關的區塊鏈技術。對於沒有核心技術的STO公司,應該要敬而遠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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